一、总体情况
2021年海门港新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严格对照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,认真做好全年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。
(一)主动公开情况
2021年,新区共发布区镇动态326条,公开各类公示公告、人事任免、民生信息、一般文件等79条。具体包括农田水利、环境保护、社会救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。
(二)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
2021年,新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。其中,受理网上申请2件,信函申请2件。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,已答复4件次,占申请总数的100%。
(三)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情况
2021年,新区完善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。梳理更新了《信息公开指南》。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,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、申请步骤及申请处理的有关事项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
2021年,新区以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,不断丰富并深化公开内容。同时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。微信公众号除常规栏目外,还根据工作重点设置多个主题活动专栏,力求宣传好新区的各项民生实事、工作成效。
(五)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
新区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,落实专门的维护人员、信件答复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。确定了分管领导并对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日常监督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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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制发件数 |
本年废止件数 |
现行有效件数 |
规章 |
0 |
0 |
0 |
行政规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
||
行政许可 |
2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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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
||
行政处罚 |
6 |
||
行政强制 |
0 |
|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|||
信息内容 |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 |
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
2164.3786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
申请人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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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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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 企业 |
科研 机构 |
社会公益组织 |
法律服务机构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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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4 |
4 |
||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0 |
|||||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
(一)予以公开 |
2 |
2 |
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
0 |
0 |
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|
1.属于国家秘密 |
0 |
0 |
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
0 |
0 |
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
0 |
0 |
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
0 |
0 |
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
0 |
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
0 |
0 |
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
0 |
0 |
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
0 |
0 |
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
1 |
1 |
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1 |
1 |
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
0 |
0 |
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|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
0 |
0 |
||||||
2.重复申请 |
0 |
0 |
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
0 |
0 |
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
0 |
0 |
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
0 |
0 |
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
0 |
0 |
||||||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
0 |
0 |
|||||||
3.其他 |
0 |
0 |
|||||||
(七)总计 |
4 |
4 |
|||||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0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
行政诉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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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
复议后起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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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|||||
0 |
0 |
0 |
0 |
0 |
1 |
3 |
1 |
0 |
5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虽然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,但距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、新要求仍有差距,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、时效性以及公开内容的质量仍待提高。
针对以上问题,新区将积极改进,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:
(一)健全组织,责任到人。严格遵照三级审核要求,落实专门的维护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。
(二)提高认识,加强教育。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内容维护人员的教育和培训,加深维护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,提高维护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,锻炼维护人员的专业能力,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。
(三)及时更新,完善内容。严把信息质量关,围绕设置的栏目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报送信息,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、焦点问题,丰富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新区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新区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,收费标准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