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报单位(盖章):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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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事项属性 |
事项信息 |
成文政务信息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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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级别 |
事项类别 |
事项编码 |
事项名称 |
办理主体 |
办理时限 |
办理环节 |
信息编码 |
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 |
公开对象 |
公开方式 |
公开依据 |
公开主体 |
公开时限 |
公开渠道和载体 |
监督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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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事项 |
二级事项 |
全社会 |
特定群体 |
主动 |
依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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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|
特困人员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特困人员认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|
受理通知书 |
√ |
√ |
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14号)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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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
无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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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 |
行政确认决定书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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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 |
送达回证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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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最低生活保障 |
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|
受理通知书 |
√ |
√ |
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45号)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221966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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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
无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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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 |
行政确认决定书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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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 |
送达回证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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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综合业务 |
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核查符合条件后报区民政局 |
受理通知书 |
√ |
√ |
《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》(苏民规〔2021〕1号)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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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
无 |
√ |
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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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 |
行政确认决定书 |
√ |
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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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 |
送达回证 |
√ |
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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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临时救助 |
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行政办公室(行政服务科) |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核查符合条件后报市民政局 |
受理通知书 |
√ |
√ |
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47号)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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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
无 |
√ |
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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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 |
行政确认决定书 |
√ |
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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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 |
送达回证 |
√ |
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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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|
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给付 |
签收单据 |
√ |
√ |
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14号)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政府网站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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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综合业务 |
困难群众物价补贴、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困难群众物价补贴、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给付 |
签收单据 |
√ |
√ |
《省物价局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》(苏价综[2014]165号)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政府网站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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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临时救助 |
临时救助金给付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临时救助金给付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 |
给付 |
签收单据 |
√ |
√ |
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47号)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政府网站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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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最低生活保障 |
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
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给付 |
签收单据 |
√ |
√ |
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45号)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
政府网站 |
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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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