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
填报单位(盖章):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| |||||||||||||||||||
序号 | 事项属性 | 事项信息 | 成文政务信息公开 | ||||||||||||||||
事项级别 | 事项类别 | 事项编码 | 事项名称 | 办理主体 | 办理时限 | 办理环节 | 信息编码 | 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 | 公开 对象 |
公开 方式 |
公 开 依 据 |
公开主体 | 公开时限 | 公开渠道和载体 | 监督方式 | ||||
一级事项 | 二级事项 | 全 社 会 |
特 定 群 体 |
主动 | 依 申 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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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| 特困人员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特困人员认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| 受理通知书 | √ | √ | 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14号)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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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 无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|||||||||||||||
决定 | 行政确认决定书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| ||||||||||||||
送达 | 送达回证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||||||||||||||
2 | 最低生活保障 |
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| 受理通知书 | √ | √ | 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45号)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221966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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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 无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|||||||||||||||
决定 | 行政确认决定书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| ||||||||||||||
送达 | 送达回证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||||||||||||||
3 | 综合业务 | 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 |
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镇(街道)受理,核查符合条件后报区民政局 | 受理通知书 | √ | √ | 《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》(苏民规〔2021〕1号)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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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 | 无 | √ | √ |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 |||||||||||||||
决定 | 行政确认决定书 | √ | √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| ||||||||||||||
送达 | 送达回证 | √ | √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||||||||||||||
4 | 临时救助 |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| 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行政办公室(行政服务科) |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 | 镇(街道)受理,核查符合条件后报市民政局 | 受理通知书 | √ | √ | 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47号)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精准推送(应当事人要求,邮寄或者当面送达)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 |||||
审核 | 无 | √ | √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|||||||||||||||
决定 | 行政确认决定书 | √ | √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| ||||||||||||||
送达 | 送达回证 | √ | √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||||||||||||||
5 |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|
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|
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|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 |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
给付 | 签收单据 | √ | √ | 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14号)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政府网站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 ||||
6 | 综合业务 | 困难群众物价补贴、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| 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困难群众物价补贴、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 给付 | 签收单据 | √ | √ | 《省物价局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》(苏价综[2014]165号)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政府网站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 ||||
7 | 临时救助 | 临时救助金给付 | 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临时救助金给付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 | 给付 | 签收单据 | √ | √ | 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47号)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政府网站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 ||||
8 | 最低生活保障 |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| 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 |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 | 给付 | 签收单据 | √ | √ | 《国务院365体育投注-【官方授权牌照】@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45号) |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| 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| 政府网站 | 在线监督、热线监督(12345、051381268799) | ||||